新京报讯 (记者寇德娜)6月24日,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世茂股份”)发布披露,世茂股份子公司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简称“南京世茂”)于6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江苏证监局(简称“江苏证监局”)下发的《关于对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(简称《决定》)。

《决定》显示,经查,南京世茂为中信信托-南京世茂希尔顿酒店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。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,计划管理人中信信托多次向南京世茂问询抵押资产查封事项,南京世茂作为原始权益人,在相关抵押资产因其他案件纠纷已于2022年7 月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,未按照规定向管理人提供信息配合并支持计划管理人履行职责。

根据相关规定,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南京世茂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
对此,南京世茂表示,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。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
编辑 杨娟娟

校对 柳宝庆